禁放烟花爆竹致广大市民朋友们的一封信
2025-01-08 13:10:55 涟水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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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大市民朋友们:
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空气、影响市容环境、引发火灾事故、噪音扰民的重要因素。自我县主城区实施禁放政策以来,在广大市民朋友们的支持下,烟花爆竹禁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,因烟花爆竹燃放造成的空气污染减轻,由于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的人身、财产安全事故也明显下降。为进一步巩固禁放成效、倡导文明新风、共建美好家园,请广大市民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:
一、遵规守法,争做文明市民。严格遵守《涟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》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的相关要求,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,不违规运输、存储、销售烟花爆竹,爱护市容环境、维护城市秩序,争做文明市民、守法公民。
二、倡导新风,告别传统陋习。进入新时代、崇尚新风尚,鼓励市民以喜庆音乐、悬挂灯笼等更安全、更环保的方式,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,大力营造文明、低碳、绿色、环保的生活新风尚。
三、宣传劝导,营造浓厚氛围。广大市民要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,劝导家人、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,不购买、不储存、不燃放烟花爆竹,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。对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,主动劝阻、积极举报,依法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涟水,我们共同的家园,需要每个市民来共同呵护。少放一次烟花爆竹,我们的空气就多一份清新,健康就多一份保障,城市就多一份文明。希望广大市民从我做起,从小事做起,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涟水市民的良好素质,努力让我们的天更蓝、空气更清新、环境更优美!
涟水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
2025年1月7日
涟水县禁放范围
涟水路(含)、盐河、涟中总干渠、城北大沟、广州路(含)、金城北路(含)、炎黄大道(含)、S327省道(含)、古黄河、淮浦南路(含)、郑梁梅大道(含)合围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